2015年7月15日,昨天中午12点左右,宿迁市泗洪县育才中学初二学生小博(化名)被发现浑身是血倒在学校附近,后经120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对小博行凶的竟是几名初中生。昨天下午,警方通报称,几名涉案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初二学生补课结束后遭多名学生暴打身亡小博家住在泗洪县半城镇,平时在学校寄宿。小博的父亲李先生称,他曾听说小博和育才中学初二年级的学生朱某之间有矛盾,但想到儿子平时性格温和,很少与同学发生争吵,更从未打过架,所以比较放心。没想到竟被人打死。据了解,小博跟着朱某走到育才中学对面的某小区拐角处后,从旁边突然冲出来七八名泗洪县明德中学的初中生施暴,对着小博拳脚相向,并有人持木棍猛击小博头部。这伙学生直到见小博头部大量出血,并失去了意识,才丢掉手中木棍并逃走。
在我们周围,总有那么一些同学动不动就要对人施展手脚,这种人我们称其为有暴力倾向的同学。我们能同在一个学校读书是一种缘分,人们往往几十年后还在认同学。我们本应象兄弟姐妹一样亲密无间,有什么天大的事非要大打出手呢?打架斗殴有什么危害呢?据悉打架将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的同学会认为不满18岁不用负刑事责任,这是错的。刑法第17条指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也 应当负刑事责任。”同学们应该明确满十四周岁就要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第72条也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告诫那些想通过暴力解决问题的学生,一定不要冲动行事,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又是校园暴力事件,现在的学生都怎么了?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为什么?下面小编揭开引发校园暴力的原因。
一、这个年纪的学生法律意识浅薄,做事比较冲动,加上学习压力大,一遇到矛盾就用暴力来发泄,完全不顾后果。
二、学生的暴行与家庭环境的影响密不可分。一些家长遇到矛盾就吵架打架,这对孩子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孩子遇到问题也用同样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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