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由于自学考试工作模式变化,故自2016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网上报名时间、免考申请、毕业申请等时间将进行调整,均由原来11天缩短为6天。
2.自2015年6月起,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由委托开考转为面向社会开考,同时取消该专业中“受限课程”的报考限制。
3.自2015年6月起,销售管理等15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底。
详情请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一、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5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考生信息确认并获取初始登录密码。理论课程报考期间,新生首先在网上进行信息注册,然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在籍考生首先在网上进行个人信息核查,确认无误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
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居民身份证消磁、临时身份证等)的考生,须到各市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
特别说明: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只需进行一次信息确认,已确认信息的考生今后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办理报考、免考、毕业等业务。
3.所有考生报考理论课均需通过“理论课报考入口”进行网上报考。“理论课报考入口”分为“考生报考”、“新生注册”、“信息查看”三个功能入口。
“考生报考”入口是已进行过信息确认的考生登录报考的入口。
“新生注册”入口是新生首次报考进行信息注册的入口,需填报的信息包括考生姓名、确认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简称身份证号,下同)、确认身份证号、考生图像信息、考区、报考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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