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在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公告,全省6个市(地)和省政府14个工作部门拿出209个职位,面向全省市(地)以下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公开遴选公务员。这是省公务员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省、市(地)两级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探索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务员培养选拔链而采取的新举措。
公开遴选公务员是指上级机关出现职位空缺时,从下级机关(基层机关)在具有实践经验的公务员中择优转任的一种方式,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有利于改善上级领导机关的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提高各级行政部门制定、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此项工作不仅可以引导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报考基层职位并在基层锻炼培养,而且可以破解基层干部成长的“天花板”现象,激励基层干部提升自身素质,让干得好的走得远,能力强的上得去,素质高的有奔头,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据悉,此次遴选对象为黑龙江省辖区内市(地)、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皆可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hljgwy.net)自愿进行报名。公开遴选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的方式,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遴选对象。
附:2012年黑龙江省省、市(地)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2年黑龙江省省、市(地)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为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省、市(地)两级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根据公务员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等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集中开展省、市(地)两级行政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为部分市(地)及省直行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下同)职务层次的职位,计划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09名。遴选单位、遴选职位、遴选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和对象为全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现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特殊职位除外;
6、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基层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全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市及市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取得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后的工作经历】;
7、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的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的科员。
8、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符合相关单位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至6月15日,报名网站为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7:00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点击“2012年黑龙江省省、市(地)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陆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上查询)。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照片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12:00。报名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2012年黑龙江省省、市(地)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2年6月12日9:00至6月17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4日9:00至7月7日17:00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8日上、下午,省直单位考场设在哈尔滨市,市(地)单位考场设在各市(地)。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遴选单位制定的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应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由遴选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有面试经验的专家组成,外单位考官不少于4人。同时应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纪检部门负责现场监督。
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各遴选单位按照公布的遴选职位对遴选人员进行任职安排。
九、咨询电话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0451-87130149
考务咨询电话: 0451-87130150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0451-87130492
附件:1、《2012年黑龙江省省、市(地)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12年黑龙江省省、市(地)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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