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及对象
招聘条件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推迟见习期考核时间至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次月,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身体健康;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2015年1月14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对象
中职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学科及名额
中职专业课教师 3人
建筑1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教育、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计算机1人(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1人(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长兴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5年长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补报)1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015年长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补报)1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审核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
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测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理论测试
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基本知识、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学科课程知识与教学理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技能测试
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并接受面试。还需要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0%、40%、20%、2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测试相同时,按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按备课成绩高者为先。如需递补,也按此方法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228136 622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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