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5〕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如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二)会计基础;
(三)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使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进入首页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会计管理”,然后点击“会计报名”栏目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即可进入报名网站。
(二)直接访问: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三)访问镇江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zhenjiang.gov.cn),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考生在以上三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报名,报名缴费成功后,可在网上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里面包含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等相关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完成后,于2015年10月10日起登录以上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六、考试时间
考试采取三门连考,每门1小时。报考珠算考试的,其他两门同时考试,珠算考试时间为20分钟。
七、考试地点及日期
1、考试地点:镇江市财会干部学校(镇江市京口路98号)。
2、考试时间:全省考试时间统一为10月15日至11月13日期间。我市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开始,考生可按我市安排选择具体考试日期。
3、《珠算》考试由珠算协会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八、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1〕47号)核定的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报名考试费为50元/门,《珠算》报名考试费为30元/人。
需要缴费凭证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于7月20日至8月7日(节假日除外)到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正东路10号)领取,考生也可于本人考试当日在考点领取。
考生如需购买教材可在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网站购买;也可至以下地点现场购买(双休日休息):
1、镇江市正东路10号
镇江立信会计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4426403
2、镇江市双井路10号
镇江立信会计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5225633
九、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采用现场亮分(珠算除外),每科考试结束后会自动显示当科成绩,并进入下一科考试。全科考完后显示三科(或两科)成绩。考生报考的三门考试科目必须一次性全部合格通过,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全科合格的考生自成绩公布起6个月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镇江市财政局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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