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27日,第二十三次湖北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我校全体校领导,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高校党建和优秀“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代表、优秀思政课教师代表、优秀辅导员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5月27日下午,学校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对湖北省高校党建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在强调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精神的同时,校党委书记张中华专门传达了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同志及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贺家铁同志的讲话精神。
5月28日上午,张中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进一步学习贯彻湖北省高校党建会议精神。
6月2日晚,学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此次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中心组一致认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是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任务明确、措施具体,省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文字精炼,在强化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开展领导干部全职化和院系党政主职“一肩挑”试点等方面有不少改革突破,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心组提出,要结合学校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十条意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决策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和推进干部任期制和职业化建设;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阵地管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开创学校党建工作新局面。
张中华书记指出,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是巩固党在高校的执政地位,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把“四个有利于”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认识到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不断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决策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切实增强自信,认真履职尽责。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干部任期制和交流轮岗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杨灿明校长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不断增强做好学校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是总决策、总负责,党委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策执行,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并向党委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要完善党委决策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技术咨议机构和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等三大决策支持机构,细化决策的前期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
会议还传达了湖北省教育厅召开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近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六个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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