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4、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及招聘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5日
2、个人通过网络报名,报名者请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招聘学院邮箱:zfrenshi@126.com,在邮件主题处标明:申报的岗位、岗位序号+姓名。可以附相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
3、我单位将于5月15-18日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审查合格者办理准考证。
4、报考学院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试讲、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考学院其他专技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周六)9:00-11:30
笔试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北京市2015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6、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7、成绩公布。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8、体检、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的,不予聘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公示。学院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0、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聘用资格自动失效。聘用结果将报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如因考核、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须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3、公布笔试成绩、试讲面试及招聘结果等,请及时关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
4、薪酬待遇:公开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010-89269962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
号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人数
所学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范围
相关要求
用人
部门
备注
01
体育教师
教师
1
体育
硕士
35岁以下
热爱体育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专业运动水平和运动队训练指导经验,取得体育裁判相关证书。
基础部
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02
知识产权教师
教师
1
法学
硕士及以上
40岁以下
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科研水平,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备推动专业建设的相关能力。
经贸
法律系
专业带头人
非北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
03
实训管理
专技
2
计算机
本科及以上
30岁以下
负责学生实习实训的管理和辅导。
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与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及数据库应用与信息管理等计算机相关专业。
教务处
本科生必须为北京户口
非北京生源的硕士需符合进京条件
04
学生辅导员
专技
1
不限
硕士
40岁以下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学生处
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05
辅导员
专技
2
不限
本科
35岁以下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教学
系部
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06
技防岗位
专技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岁以下
具有技防、安防、消防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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