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近期将组织报考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7日8:30—17:30
地点:山西省监狱管理局信息楼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办理。
7、报考宣教管理职位的考生,须由有关部门出具两年以上广播电视编导工作经历的说明。
四、注意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提出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意见,并报省公务员局备案。
(二)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省监狱管理局联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舜睿 15333411711
王 伟 1533341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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