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塔”里,那些出卖灵魂的校长们
2013年以来,四川省各级学校中已有98人因腐败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其中包括多名高校领导干部。高校腐败案件频发,在四川省纪委查办的重点行业腐败案件中居于首位。本应是进行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的“象牙塔”,却为何无法抵挡权钱交易的侵蚀,而成为腐败高发区?在下面这些忏悔录中可窥见一斑。
高层次人才也能“高规格腐败”
张忠元,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范昕建,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据检察机关指控,二人在2006年至2012年之间,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财物共计1280万余元。目前二人已被提起公诉。
曾黄麟,四川理工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曾是神经网络研究方面的专家,也是该领域在国内的领军人物。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3年期间,曾黄麟先后在学院的工程建设、后勤服务等工作中,收受贿赂共计353.5万元。2014年6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苏智先,四川省绵阳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2004年至2012年期间,在学校新校区扩建中多次批条子、打招呼,先后收受现金860万元。该案涉及学院多名中层干部,涉案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案发后,四川省纪委责成该学院重新审计涉案工程,仅核减资金就达1.78亿元。2014年2月8日,四川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苏智先犯受贿罪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张忠元:在高校当官没有更多实权,既不是官,也不是僚,只不过相当于封建社会时期的“品”而已。因此,总是想把这种虚名与实惠结合起来。正道不行就走歪道,把权欲变为对利益、金钱占有的欲望,从而走上重大经济犯罪的道路。
总是把社会负面消极的东西看得太多,想得过重,自己丢掉了做人的底线,反而还认为天经地义、理直气壮,用流氓理论、强盗逻辑为自己的无耻与荒诞辩护,为自己的心虚与理亏壮胆,但最终必然是受到党纪和法律的严惩,为自己的罪孽埋单。
范昕建:从1994年11月党组织派我到宜宾筠连县任科技副县长,到2005年6月成为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10年间组织上一直把我作为“四川省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但我没有正确对待和珍惜。18年间我从没有参加过组织上安排的任何一次党校或行政学院的脱产学习,平常又以忙为由不加强个人的学习,逐渐产生了骄傲自满和享乐主义的思想。
曾黄麟:在我的脑袋里,总有一个“攀比”和“贪”字在作怪。我以前还公开说过,我的博士同学中任何一个人,不管他在国内还是海外,没有一个人不是千万富翁。而我奋斗了一辈子,夫妻俩合伙的收入存款才不到200万元。
自从当上领导之后,结交的人多了,出入于一些形形色色的社会场所,贪图享受的思想开始蔓延泛滥,以前单纯的学者思维和品性被冲击殆尽,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更是被抛之脑后。在花花世界中,立场不坚定,不辨真善美与假丑恶。事实上,我以各种方式收了钱,还认识不到自己是在收受贿赂,这是贪欲使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高校基建:一任性就放肆,一插手就堕落
近年来,各地高校相继迎来大发展、大投入时期,一些高校物资采购和后勤服务资金动辄上亿元,大学城的建设投资更高达数十亿元。一些主管基建的高校官员与开发商、承建商互相利用,结成利益同盟,共同侵蚀学校基建项目费用,高校腐败问题在这一领域集中显现。
张忠元:口里讲反腐倡廉,干的却是腐败勾当。对涉及人财物的部门和高层岗位人员,甚至包括校领导,我都注意谈话,提出要求,对自己却放任、放纵、放肆。在工程项目上来者不拒,甚至连人际关系还不清楚,就敢安心收受。不管金额大小,都敢通吃,也没有想过能否为其办事,也不推辞,没能给别人办成事也心安理得。
范昕建:最初在一些蝇头小利上尝到甜头,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就像染上毒瘾一样,与社会上各种唯利是图的商人从吃喝逐渐演变为权钱交易。
我插手了一些基建工程项目,谋取了私利,以至于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几年来乱象环生,一些中层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较为普遍,校风受到影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我校一批干部被查处,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苏智先:我作为学校班子的班长,从2009年学校建设工作开始,就被蜂拥而至的金钱利益攻破,冲昏了头脑,进入了怪圈,走向了邪路。另一方面,对家人也没有管好。我的家人在与一些部门接触过程中,忘掉了自己的身份,在一些不该家人参与的场合也参加了,而我没有及时阻止或者阻止不力,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独揽大权: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落马
随着高校自主管理权的扩大,权力封闭运行的趋势也加大。强势的校领导藐视民主集中制原则,把“群英会”变成“一言堂”,权力过度集中,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机制缺失,尤其是基建部门权力大且缺乏应有的控制,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温床。
苏智先:2007年在一项融资过程中,由于对行业不熟悉,对政策不熟悉,对招商引资风险评估缺乏意识,前期调研工作也不深入,只凭拍脑袋去做事,给学校带来了很大损失。
曾黄麟:在新校区建设中,我没有坚持凡事先在党委会上讨论、汇报,常常由基建委员会代替党委进行决策,而且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导致监审不力,学校的发展、建设出现问题。我认为自己是学院的法人代表,权力欲望膨胀,集学校的权力于一身,成为行贿受贿的关键人物,成为违反党纪国法、污染清净校园的罪魁祸首。
记者后记
高校腐败不仅对科研发展不利,对人才培养、学风校风也会产生巨大伤害,是对教育公平、公民受教育权的变相侵蚀。采访中,有反腐专家呼吁,应当从坚持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改革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高校的外部审计和监督,将高校置于社会监督与法定监督之下,并加快建立高校财务公开制度,让象牙塔多晒晒阳光。维护高校的风清气正,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让高校领导干部的权力公开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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