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教育部明确2014年教育系统宪法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贵州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校(含中职)今日要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学生集体朗读宪法序言、宪法确定的国家基本制度及公民权利义务方面的条款20分钟。
根据要求,贵州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今天要集中至少1小时专题学习宪法基本原则,并组织人员上街向市民散发宪法文本等资料,邀请法律专家宣讲宪法,各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自身法学师资优势开展宪法宣讲;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则要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学生集体朗读宪法序言、宪法确定的国家基本制度及公民权利义务方面的条款20分钟;组织好特别升国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的形式,让师生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充分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此外,有条件的中小学还可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律专业人员到校举行宪法专题报告。今年,我省各学校将把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为开展宪法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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