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只要你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就能向心仪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即可免试入学。
在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决通过,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1986年12月29日通过的《贵州省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
去年召开的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厅长霍健康曾表示,我省大学生“就业难”与“技工荒”现象的背后有两个倒挂,一是就业率倒挂,中职95%的学生实现就业,高职92%,普通高校70%左右;二是就业待遇倒挂,职业院校毕业生月平均工资三四千,普通本科毕业生仅两千多。他认为,加大力度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很有必要。
该《条例》对我省职业教育的地位、体系、管理实施、教育教学、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在教育教学方面优先考虑学生利益,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注册入学制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或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免试入学。在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学习的学生免交学费。
在学制学分方面,职业学校可以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允许学生工学交替,提前或者延后完成学业;职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生学分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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