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
武康建成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教师
选调要求
重点选调同一学校任职满10年及以上的干部和任教满12年及以上的教师。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在该校服务五年及以上方可申请选调;已跨校交流的教师在新流入学校工作满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选调。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
获得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教学中坚、名教师、各类“十佳教师”及以上荣誉或评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三年以上(以发文日期为准)方可申请选调;获得县教学新苗一等奖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二年以上(以发文日期为准)方可申请选调。如在同一学校任职满10年的干部和任教满12年的教师,可不作要求。
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教师选调后,岗位聘任须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进行聘任。
拟选调岗位
小学部:
学科 语文 数学 体育 需求数(人) 8 5 2初中部: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体育 社会 需求数(人) 2 2 2(其中1人兼小学英语) 1 1 1中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各1人(初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校财会人员1人。
选调办法
报名时间及地点
意向选调教师向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15年武康建成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际教师选调申请审核表》(见附件),经现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5年2月7日下午四时前到应聘学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址:县教育保障中心二楼(城东学校筹建办公室)。联系人:姚老师,电话8073019。
组织竞岗。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参与竞岗,具体竞岗办法由应聘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竞岗入围者经应聘学校签署同意意见后,于2015年2月16日前统一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其中部分中层行政岗位(小学教导副主任、初中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校办副主任兼团委工作)由教育局会同学校选拔确认,副校级由教育局在系统内选调任命。
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后,选调人员于2015年暑期办理相关手续。
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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