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现将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笔试人员名单
(一)文字编辑人员名单。
郭艳丽、安牧阳、梁晓昀、覃 佳、雷成佳、李 芝、黄 珊、谢 菊。
(二)编辑人员名单。
陆婉东、廖琳娜、钟 燕、雷鑫莹、廖银环、罗爱香、韦恒聪。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请以上考生于2015年2月4日前到南宁市思贤路38号文化厅后楼210室,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
2015年2月7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
南宁市思贤路38号文化厅前楼3楼1号会议室。
考试须知
(一)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报名时所持的第二代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场完毕,应考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监考人员随即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二)应考人员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60分钟内不得退出考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只能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铅笔、橡皮、尺等必备工具,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 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开考时间到后方可答题。应考人员必须在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题的,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七)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应考人员提前交卷的,必须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
(九)考试结束铃响, 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 按顺序到讲台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交到监考员手中,经监考人员检查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除本考场监考员及主考、监察员、巡视员等有关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应考人员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