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
报考中国人民银行宁夏辖区分支机构,并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
地点及时间
资格复审
时间:2015年1月15日(周四)上午9:00-12:00。
地点: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培训中心(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109号,中山北街与解放西街交叉路口向西50米,古方大药房西侧)。
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
应届毕业生
身份证原件 ;
学生证原件;
从人民银行报名网下载填写完成并经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5年人员录用报名推荐表》。
延缓派遣的毕业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派遣的2014年、2013年毕业生)
身份证原件;
从人民银行报名网下载填写完成并经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5年人员录用报名推荐表》;
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缓派遣证明;
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
身份证原件;
工作证原件;
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已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出国留学人员
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均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奖惩情况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获奖证明、公开发表文章的报刊等)。
以上资料提供不全的考生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考生登记表上的姓名或照片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的,或是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单位将收存以下资料并发给面试准考证。
各类身份人员收存的材料分别为:
应届毕业生
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的报名推荐表。
延缓派遣的毕业生
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的报名推荐表;
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缓派遣证明。
社会在职人员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已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出国留学人员
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复印件)。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
心理测试地点:宁夏大学。
心理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
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 8:00(考生须在7:15前到达考场)。
面试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15号,宁夏地震局对面)。
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
考生面试需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
其他事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凭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区,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上述各类面试考生应携带的身份、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5年人员录用报名推荐表》中"成绩单"部分可另附成绩单原件代替。
考生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面试过程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面试时间内私人事项。
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耐心等待,保持手机畅通,预计在春节之后电话通知入围政审的考生。
咨询电话:0951-5189599
0951-5189690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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