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外校推免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一般应是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或无研究生院的重点大学的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接收非重点大学的优势学科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专业排名前3名)。
4.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全部课程不得有重修),英语六级合格或四级良好以上、在公开刊物已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接收。
二、免试申请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三、推免生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西安交通大学主页(或)查阅“招生信息”栏中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并最迟于2007年9月3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2.申请人须提交“二”中的免试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初步同意后,由各学院及时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
4.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招办发给接收函(交考生所在学校研招办),取得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到原所在学校研招办报名、在我校或本人所在学校进行体检,同时领取本人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封面上须有当地省级招生办盖章),于2007年10月10日---31日在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在母校报名点现场报名、交报名费、摄像(陕西省内学校来我校宪梓堂办理),并将《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及时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研招办,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如在2008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四、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大研招办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4655
电话:029-82668893、 82668329网址:信箱sun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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