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均指本岗位的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岗位要求的学历含在职期间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国家认可的学历;
3.岗位要求的学历含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
4.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
5.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与上述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也可报名;
6.年龄和学历要求以2015年7月30日为截止计算日。
(三)其他条件
1.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时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自由职业人员报考时,出具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户口簿及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明即可报名。
3.自由职业人员如拟被我县卫生事业单位聘用,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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