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1日(周四)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合肥市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1107室
联系电话:0551—63859985
考生须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在5月21日17:30前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第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7日9:00—12:00。
2015年上半年合肥市规划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的公告
2015年上半年合肥市规划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请于2015年6月9日(周二)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科目1成绩
科目2成绩
笔试合成
成绩
150364
9999011208
65.4
71
68.2
150364
9999011305
59.6
70.5
65.05
150364
9999011206
60.6
66.5
63.55
150364
9999011216
58.6
68.5
63.55
150364
9999011302
55.4
71.5
63.45
150365
9999011314
61.6
71.5
66.55
150365
9999011324
54.8
77
65.9
150365
9999011322
56.8
73
64.9
150365
9999011320
52.8
58
55.4
150365
9999011326
43.4
64.5
53.95
150366
9999062516
66.4
57
61.7
150366
9999062601
55.8
63.5
59.65
150366
9999062506
58.6
59
58.8
150366
9999062609
57
59
58
150366
9999062530
57.2
58
57.6
150367
9999062622
56.6
60.5
58.55
150367
9999062625
58
59
58.5
150367
9999062617
55
60
57.5
150367
9999062623
57.2
56
56.6
150367
9999062615
55
57
56
150368
9999131002
63.2
75.5
69.35
150368
9999131004
60.6
67
63.8
150368
9999131107
57.8
66
61.9
150368
9999131015
57
64
60.5
150368
9999131117
57.4
59.5
58.45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1日(周四)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 合肥市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1107室
联系电话:0551—63859985
三、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凡在5月21日17:30前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第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7日9:00—12:00。
合肥市规划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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