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册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
在册亨县任职满一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册亨县籍幼师、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放宽至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册亨县籍卫生护理专业(或持有护士资格证的)的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乡镇幼儿园的考生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部队随军家属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册亨县籍退役士兵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册亨县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报考费:每人100元/人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下午6:00
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领取。委托代领的须持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
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
报名时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户籍认定的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大学生”持团县委、县引导办同意报考证明;
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支书,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出具的任职文件;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出具县民政部门的当选证书。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由乡镇和民政局负责人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另行加盖乡(镇)党委政府公章,村干部均须提供由所任职的乡(镇)出具的任满一届以上的证明;
册亨户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前或读大学前属册亨县户籍,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册亨户籍的退役士兵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现驻册亨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
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册亨县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联系电话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试形式、内容和成绩计算
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考。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确认加分分值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公示为期三天。考生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9-4212355(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册亨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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