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具体要求报考者可自行在相关网站查阅)。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1名。具体岗位见《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5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文理学院网站(www.sasu.edu.cn),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00:00至6月3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文理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文理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文理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6月5日9:00-16:00到四川文理学院计财处(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001号)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文理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文理学院6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5年6月8日前到四川文理学院计财处(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001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6月6日22︰00前登录四川文理学院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四川文理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实验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一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详见参考教材(参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5年6月7日在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5年6月8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6月9日11︰30前电话联系(0818-2790072)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6月9日17:00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6月5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文理学院谭晓晴同志(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3018室,联系电话0818-279007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四川文理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实验教师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各类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文理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文理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6月10日由四川文理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文理学院或省人社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岗位);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文理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文理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1)专任教师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职业责任感、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
(2)实验教师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 、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和以各岗位实验操作为主的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
(3)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 、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和科学研究潜力。
(4)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岗位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
各岗位面试时间为20分钟。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文理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文理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文理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8-2790072(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8-2790019(四川文理学院纪委监审处)
028-86113474(四川省教育厅监察室)
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5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安徽徽商银行宿州分行2015年招聘信息 下一篇:四川民族学院2015年招聘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