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注: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单科总成绩均是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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