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3日至5月30日。
应聘者以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电子及扫描件材料:①个人简历;②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③学习成绩单;④《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等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agy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
应聘材料以文件夹的形式发送,文件夹也请以姓名/专业格式命名。如张三/会计学。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院资格审查组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且在学院网站(www.ahbvc.cn)进行公布。经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审
被通知来院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有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含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含前期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4、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或证明材料;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及学习成绩单等材料。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笔试和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招聘考试
(一)考试分笔试和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专业基础知识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确定相关内容。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5:1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进行合成,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具体考核实施方案于考核前3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明确作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签名后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一周。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书记室:0551-65658112
学院纪委监察室:0551-65658122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5659300,0551-65659938,0551-65658120,
联系人:张老师、吴老师、赵老师
报名电子邮箱: agyrsc@126.com
应聘人员如需了解学院具体情况,请参见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ahb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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