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5月22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合肥市西二环与清溪路交口合肥市董铺大房郢水库管理处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62116075;13515601773 。
考生须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在5月22日17:00前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第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7日上午8:3011:30。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科目1成绩
科目2成绩
笔试合成
成绩
150177
9999142602
57.6
57.6
150177
9999142607
56.4
56.4
150177
9999142609
52.2
52.2
150177
9999142615
52
52
150177
9999142610
50.2
50.2
150178
9999142624
60.8
60.8
150178
9999142622
59
59
150178
9999142714
54.6
54.6
150178
9999142623
54.4
54.4
150178
9999142706
53.4
53.4
150178
9999142710
53.4
53.4
150179
9999142730
54.6
54.6
150179
9999142720
53.4
53.4
150179
9999142724
51.4
51.4
150180
9999142805
62.6
62.6
150180
9999142808
55.6
55.6
150180
9999142806
55
55
150180
9999142814
54.6
54.6
150180
9999142810
54
54
150181
9999142908
67.2
67.2
150181
9999142823
66.6
66.6
150181
9999143003
66.6
66.6
150181
9999142907
63
63
150181
9999142921
62
62
150182
9999143005
59.4
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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