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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6-17

中国计量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培养适应国家质检事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探索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我校在2015年继续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一、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探索能力和发展潜质, 并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第一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须有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2.报考第二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须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

(1)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 (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中,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总计划数为120名(第一批提前批110名,第二批提前批1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录取批次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人) 第一批提前录取 理工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 30 理工类 自动化 20 理工类 食品质量与安全 20 理工类 质量管理工程 20 理工类 电子信息工程 20 第二批提前录取 文史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文史类 财务管理 2 理工类 金融工程 3 理工类 财务管理 3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中国计量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点击“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章、加盖中学公章的《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3.材料装订

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邮寄

书面申请材料邮寄仅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836060,邮编:310018。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收寄情况,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第一批提前批综合测试采用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第二批提前批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为主。综合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1)报考第一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的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

(2)报考第二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的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

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成绩核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如下:

(1)报考第一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 成绩折算(分) 75 80 85 90 95 100

(2)报考第二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

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

学校按各批次的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9:00至3月27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报名时起至3月27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时间:3月28日至4月5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6日至4月10日;

5.综合测试时间:4月11日(具体以综合测试通知书上时间为准)。

八、其他

1.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36060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电子邮箱: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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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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