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201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经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将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核。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5月14日(具体面试资格审核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资格审核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宝山区友谊支路6号)。
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第二代身份证;
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15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与报考岗位要求匹配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
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请提供党组织证明;
招聘简章中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备注中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格审核后退还考生;
考生须准时参加资格审核。当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凡放弃资格审核、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替补的考生将另行安排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联系电话:021-5678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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