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下午,安徽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截至2014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382.8万人,安徽高职高专院校共74所,中等职业学校431所。下一步,安徽省将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鼓励创新社会办学力量办学机制,发挥好市场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
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382.8万人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382.8万人。近10年,安徽累计310万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顺利实现就业。目前全省共有技师学院23所,技工学校58所、公共职业训练基地106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945所、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154个,年均培养、培训总规模保持在50万人左右,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后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
截至2014年底,安徽高职高专院校共74所,中等职业学校431所。2010年以来,安徽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类别44个、工程硕士领域26个。全省教育以外部门和企业举办以及民办中职学校183所,民办高职院校16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超过60%,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9.1%。2007年至2014年,职业院校累计输送毕业生319万人,87.9%的中职毕业生和85.1%的高职毕业生获得中高级技能证书。
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立交桥”
下一步,安徽省将深化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以初中为起点的五年制高职培养制度,开展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4”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扩大本科高校对口招收中职学生和专科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进一步丰富中高职衔接“立交桥”的路径,突出了衔接的重点。
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支持民办职业教育
安徽省将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布局、专业布点和功能分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名称,整合资源,统一网上招生录取平台。
创新社会办学力量办学机制,发挥好市场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捐资激励等多种形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促进公平就业
安徽省将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考核、使用及待遇挂钩机制,完善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制度。
同时,安徽省将继续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消除城乡、行业、身份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保障和就业歧视。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完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权利。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安徽省将对接国家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安徽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质量提升;对接企业转型升级,实施职业教育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工程,推进企业转型发展;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实施职业教育扶贫富民工程,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适应文化强省建设需要,实施职业教育徽文化传承创新工程,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工程,推进职业教育跨区域、跨行业、多层次、多类型开展合作交流。
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各地绩效考核体系
为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安徽下一步将完善职业教育投入长效机制,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用于职业教育不低于30%的财政投入政策,出台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
今后,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将纳入市县领导教育工作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省政府考评市和省直管县发展教育的重要依据,并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提高培养质量建成80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
安徽将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省级示范特色职业院校、示范特色专业、课程体系、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和“双师型”骨干教师。
未来,安徽省将建成80所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10所省级示范技师学院、20所示范(骨干)高职专科院校、10所应用技术型示范本科高校,重点建设500个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重点建设开发一批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开展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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