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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藏高考招生实行平行志愿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10

2013年西藏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高考志愿分提前录取批(含本科、专科)、本科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或专业)、本科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院校本科专业和民办院校本科专业)、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提前录取批(含“对口高职”)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并设置院校服从调剂。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第一志愿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征集志愿可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八类: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专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部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和区内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体育专业;按艺术类分数线录取的文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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