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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高考录取时间:7月7日-8月20日 不再补录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10

随着各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公布,河北省也进入到了高招录取阶段。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3年河北省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录取的顺序依次为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一特殊类型批、本科一批、本二特殊类型批、本科二批、本三特殊类型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批。录取工作从7月7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的一志愿,在录取时不降分(上述批次中艺术校考类专业的一志愿除外),生源不足时进行志愿征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的二志愿和专科批的三志愿,录取时如同批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有降分录取的可能,允许高考文化成绩达不到本批次控制线的考生填报。上述批次中艺术类校考专业,如一志愿在同批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可由相关院校征集考生志愿列入二志愿录取,也可采取一志愿降分方式完成招生计划,请直接与相关院校联系。

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4日-27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开展高考招生咨询活动,通过网络回答考生有关录取政策问题。填报志愿的有关问题,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填报志愿须知》,或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

考虑到补录的学生入学时间偏晚,与前期录取的学生成绩相差较大,既给高校教学组织带来困难,又造成新的不公平,今年在计划安排和录取过程中充分考虑新生不报到因素,因此,仍不进行补录。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必须经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提防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考试院或招生院校的名义从事的各种诈骗活动,以免上当受骗。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此外,今年省教育厅批准泊头职业学院等44所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工作,其录取备案已于5月16日结束,共录取考生24783人。

农村贫困考生

可填报专项生计划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部署,2013年将继续实施并扩大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我省农村贫困地区由原来的22个扩大到46个,具有我省农村贫困地区户籍、农村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且已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填报贫困专项生计划志愿。

2013年国家下达的我省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共1159人,其中我省高校安排480人(本科380人,专科100人)。结合我省实际,我省贫困地区专项生本科在本科提前批B录取,在我省招生计划中,已公布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公布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其他院校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专项生专科在专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我省专科录取控制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时,通过志愿征集和降分完成招生计划。

25日12时前可申请查卷

记者从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如有考生认为自己的高考成绩和预估的差别较大,可申请答卷复查。

具体操作方法为,考生到所在中学或县区招办领取《答卷复查申请表》进行填写,经所在中学盖章,县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各市须于6月25日12时前将申请查卷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答卷科目等信息汇总后建立查卷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据了解,查卷不限制科次,答卷复查工作由评卷点各学科评卷专家负责,按照评卷细则进行复核。考生于6月27日9时凭考生号和注册码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答卷复查结果。如考生成绩有变动,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并及时通过传真告知各市,由各市及时通知到考生,考生可在6月27日18时前调整本人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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