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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综合衡量德智体美 择优录取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10

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获悉,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投档,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提醒考生,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系统显示,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的前身为1986年10月成立的中山大学孙文学院。1995年独立建制,更名为中山学院。2002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独立学院,是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的17个常务理事单位之一。学院由电子科技大学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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