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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归侨子女高考上二A线可获奖学金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10

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5日内,向所在地镇(街道办)侨务部门申请奖学金

记者从江门市外事侨务局了解到,该局将联合市红十字会以及侨商总会开展华侨农场中秋慰问助学、奖学活动。此次助学资金由市侨商总会发动定向捐赠为主,预计助学金额超过12万元,而每名家庭困难的归侨子女每人可获一次性助学金1000元;符合2013年高考成绩进入二A本科线以上资助条件的归侨子女(应届毕业生),将给予申请者一次性5000元。

针对江门市3个华侨农场有120多名归侨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面临上学难的情况,江门市侨商总会发布了《江门市侨商总会贫困归侨子女助学金倡议书》(后简称《倡议书》)。《倡议书》呼吁建立专门针对贫困归侨子女的助学基金,计划每年筹资12万元,资助在读初、高中的侨场贫困归难侨子女各1000元。

根据《倡议书》规定,助学金的发放对象仅限于江门市华侨农场范围内贫困归侨家庭子女,不含归侨青年、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及港澳台同胞子女。凡在读(含当年录取入读)本市公办全日制初、高中,其家庭持有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证》及临时性困难归侨家庭子女,将各获一次性助学金1000元。由于每个华侨农场申请人数限定为不超过40人,助学金申请者须在8月底前向所在地镇(街)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江门市贫困归侨子女奖学实施办法》(暂行),江门归侨子女在2013年高考且进入二A本科线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得一次性5000元的奖学金。据介绍,奖学金的发放对象限于江门市范围内的归侨子女,不含归侨青年、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及港澳台同胞子女。申请者携归侨子女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于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5日内向所在地镇(街道办)侨务部门申请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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