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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10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及专业

主要招收具有下列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并能提供相应材料证明者。(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2014年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二、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将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候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

三、报名方式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以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中学推荐

获得推荐资格的中学须拟定详细的推荐办法,严格按照推荐办法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考生的信息在校内及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考生经我校专家组确认后参加笔试。(校荐码将寄发至相关中学)

2、个人自荐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自荐申请,我校专家组在自荐考生中择优选拔考生参加笔试。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ccuut.edu.cn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2日9:00至2014年1月2日9:00

2、准备以下材料

(1)中学推荐汇总表(个人自荐无需提供);

(2)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3)个人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3、递交申请材料

推荐中学应将推荐考生材料统一收齐邮寄,个人自荐者可自行邮寄。申请材料接收截止于2014年1月3日18:00,逾期寄达或送达均视为无效。(邮寄地址等见附件“相关说明”)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我校将分专业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登录 “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2、考核测试:

(1)笔试: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笔试科目: 文科: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理科: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笔试时间: 2014年3月1日

笔试地点: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确定笔试合格的考生人选参加面试,面试分专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资格认定: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各专业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名单,宁缺毋滥。考核测试结果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通过考核测试的考生经所在中学、四川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级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

六、录取办法

候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且体检合格,予以录取。

七、监督和制约机制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八、其他(见相关说明)

九、本简章由正文及附件组成,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 86081605 85405563

传真:028-85408370

邮箱:nic8401@scu.edu.cn

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

附: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将生成《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色彩不限),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在中学负责查验后加盖公章。

3、本人申请材料按简章中所述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不得另加封面。如无特殊情况,勿提供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4、申请材料邮寄信息如下,请自行估算寄达时间,以免错过材料接收截止期限。

2014年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将对候选考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6、“高考投档成绩”是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

7、入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即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次的须在该批次填报;未单设批次的,若为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第一顺序填报,非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填报。

8、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申报推荐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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