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2012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取消了395个招考职位。
《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中明确了开考比例为: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3;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2;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录计划1人的为1:2,招考计划2人以上的为1:1.5。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昨日,辽宁省公务员局发布通知,由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了395个招考职位。另外还有85个职位调整了招考计划,例如庄河市人民检察院招录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原计划招2人,调整后为1人。
在2011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过程中,有430个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今年又有395个职位。这些职位中,很多都是在基层或偏远地区,条件相对艰苦,而考生大多愿意留在城区或近郊区。例如辽中县大黑岗子镇人民政府、于家房镇政府等单位的一些职位,去年和今年都出现了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的情况。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很多职位要求的专业性极强,而人才紧缺,例如法医学类、痕检、文件鉴定、法化学、侦查学等。
报考取消招考职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考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8:30-11:30。此类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考考区所在地的市级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改报职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考试部门特别提醒,已报考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请于2012年3月29日-31日期间,保证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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