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通过体育中考,进一步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进一步倡导“全民健身”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学校体育、关注学生健康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以健康的体魄走向社会。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体育中考事关大局,必须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体现公平,确保有序。
2.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评价原则。考试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体育工作要重平时、重经常。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考试的内容、标准、办法要体现普及性,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培养兴趣,发展特长。
三、考试内容和分值设置
1.考试内容。包括体育平时成绩和运动技能及身体素质两部份。
2.体育平时成绩:重点评定学生参与阳光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满分10分。
3.运动技能及身体素质。测试内容分两大类:
第一类: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第二类:A.5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B.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掷实心球。
每位学生第一类必测,第二类A、B项中各选一项,共测试三个项目;第一类测试项目满分20分,第二类测试项目满分为各10分。
4.计分办法。满分5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体育平时成绩10分,运动技能及身体素质40分。
四、考试办法
(一)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办法(10分)
1.考核时间:初中三年。
2.考核项目: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的出勤率。
3.考核办法:
(1)学校应按班级设置好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点名考勤册,每班每学期一本,作为考核备查的基础材料,学校应妥为保管三年。
(2)学校每学期搞好汇总统计,作为考核依据。
(3)三年出全勤考核成绩为10分,无故缺勤5次扣1分,扣完为止(无故缺勤名单及次数应每学期公示)。
4.成绩公示:体育平时成绩学校应在运动技能及身体素质考试前予以公示。
(二)运动技能及身体素质考试办法(40分)
1.考试时间: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2.考试办法:教体局成立若干测评小组,用抽签办法确定一个测评小组对某校学生进行测评。场地、器材、学生分组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由学校负责。
3.考试地点:学生所在学校。如学校场地不符合测评要求,经教体局同意后,可就近选择他校进行考试。
4.成绩统计与公示:学生考试成绩现场录入、统计、公示。
5.各项目测评标准及组织实施细则另发。
五、关于免考与缓考的规定
(一)免考
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申请免考应事先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和学校证明,并需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证,经教体局同意后,体育平时成绩由学校评定,运动技能及身体素质成绩按60%计分。
申请免考的学生须在体育中考报名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免考申请及办理程序如下:填写《体育中考免考申请表》,提供规定的佐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查,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经校内公示后上报普教科,由普教科核实。
(二)缓考
因伤、病暂不能参加运动技能及身体素质测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应事先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书或校医证明,经学校、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可以缓考,参加由教体局组织的延后集中考。
申请缓考的学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办理好相关手续。缓考申请及办理程序如下:填写《体育中考缓考申请表》,提供规定的佐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测评小组审核同意,考试结束后测评小组负责将学生缓考申请表及时上报体育科。
六、其他
在嵊州市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和往届生,运动技能及身体素质考试实测成绩按满分50分折算后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与缓考学生相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结束后,各校应将这部分学生名单上报体育科。
凡在2014年参加嵊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所有考生,均须按照《2014年嵊州市体育中考方案》参加嵊州市体育中考,否则,体育中考成绩以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成绩。
七、本方案最终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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