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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沪中考报名将启动 符合条件的非沪籍学生可报名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10

据报道,上海市教委近日发放通知,2014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12月将启动。明年,积分达到相应分值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可以在本市报名参加中考。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

此外还有其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考,分别为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其子女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考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准。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本市户籍人员的生育子女或本人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学生,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参加过2013年本市中招报名),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其中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逐年过渡到2017年起须满3年。

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其子女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的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持外国护照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持外国护照的学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2014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2014年3月1日。在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中,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均由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全部采用网上统一报名, 分区县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2014年2月27日。

在规定的报名对象中,往届初中毕结业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学生按规定在相应的区县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采用网上统一报名,到报考区县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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