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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需四种材料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10

2月25日起中考报名开始,太原市招生考试中心昨日发布“关于2014年中考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相关问题作出解释。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太原市(三县一市六区)户籍,父母亲(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父母亲(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市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工作一年以上),本人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初中生或具有我市“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审查需上报的材料包括: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即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暂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即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市招考中心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要将审查结果在班级、学校和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三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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