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减少工作层次,减轻基层和考生负担,统一信息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经协商各盟市同意,2014年全区初中升学招生考试继续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录取时段。现就2014年全区初中升学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3月20日8:30——3月31日17:30.正式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工作。
2014年4月1日后,各盟市下载考生报名数据。
二、统一录取时段
1、2014年8月1日前,全区各盟市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同时上报普通高中未录取考生数据及成绩,此数据将用于2014年全区五年制高职(3+2)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
2、2014年8月15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全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
3、2014年8月16日开始,各盟市下载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数据,并组织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2014年全区初中升学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等由各盟市制定并向社会告知,报名时不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3+2)、职业高中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时考生必须持可读取信息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身份证”)。
2、统一报名后,全区初中升学招生考试报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始注册合并,初中升学招生考试考生号即为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后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号。考生须牢记本人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新入学高一学生只需自己上网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填写就读学校和班级等信息,经学校班主任审核后即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
3、初中升学招生考试工作中,试题命制、考场编排、考试及评卷等考务工作由各盟市负责组织实施。
4、除全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注册及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外,其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各盟市负责组织实施。
5、考生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各地公安部门将按《关于在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中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内教办字[2008]57号)为考生开辟绿色通道。各地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考生周知,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6、各盟市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盟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方案,并切实做好相关宣传,组织好对考生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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