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教招字〔2014〕4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2014年中招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中学: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的中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中招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中招委会研究,制定了《赣州市2014年中招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4月1日
赣州市2014年中招工作规定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的中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印发的《江西省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4]5号)等文件及全省中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中招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实行网上报名。4月10日前,报名点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 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4月10日-16日,考生本人凭密码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或江西教育网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志愿。4月17日-18日,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进城务工农民工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取得学籍后可以在迁入地报名并参加中考,录取时与当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均衡生录取资格的认定,由各县(市、区)根据省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进行。
二、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每人交纳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共计每人105元。各县(市、区)于4月22日前统一汇缴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三、考点设置
各县(市、区)本着既方便考生又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在确保考生安全的情况下统筹设置中考考点。考点要相对集中,每个考点不少于10个考场。对设立考点和保密室的学校必须由县(市、区)中招办验收合格,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设立。
四、考试和评卷
1、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与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两考合一”的中考模式。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有1名为外考点学校教师。
2、中考科目及分值为: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30分。地理与生物60分、物理与化学实验操作各5分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满分为780分。
3、全省统一考试日期为:6月17日8:30-11:00语文,14:30-16:30英语;18日8:30-10:30数学,14:30-17:10物理、化学;19日上午8:30-9:30地理与生物,10:00-12:00思想品德与历史(开卷)。
文化考试科目全部由全省统一命题。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体育考试在5月底前进行。
4、中考体育考试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4〕3号)规定,使用体育仪器测试。
5、中考实行网上阅卷。答卷全部由市中招办集中扫描,各县(市、区)组织评卷,评卷数据交市中招办统一进行成绩合成。
五、录取
1、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省、市有关规定招生。未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录取。
2、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该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审批录取。
3、各县(市、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有效缓解借读热、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既照顾薄弱学校学生利益,又保证一定生源质量。录取时按考生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县(市、区)根据当地生源情况测算划定。
4、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根据市政府下达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数,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能低于本县(市、区)重点高中均衡生的录取分数线。未录取师范定向生的考生可根据其志愿参与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
5、择校生录取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规定,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
6、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管理。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赣市教基字[2009]40号文件执行。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报考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确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7、体教结合重点项目训练基地学校的体育重点班的录取,按《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体教结合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08]14号文件)执行。
8、赣州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红色班宏志班200人、珍珠班50人、中英班60人、体育特长生20人,赣州一中面向全市招收中美班和阳光班共50人,赣州三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50人、励志班50人、中加班60人、体育特长生20人,赣州四中面向全市招收音乐特长生5人。
以上特色班招生计划列入提前批录取。其中,报考赣州中学珍珠班、赣州一中阳光班、赣州三中励志班的在网上填报提前批志愿,报考宏志班、红色班、特长生的及时按招生学校要求提交报名和资格审查等材料,报考中英班、中美班、中加班的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报考市直中学的县(市、区)考生,应同时填报本县(市、区)的重点高中,因分数或资格审查原因未被市直中学录取者,参加所在县(市、区)重点高中的排序录取。录取到市直中学的县(市、区)考生,三年后高考上线名额两地同时计算。
9、驻市及市属高(中)职院校可以根据招生计划进行预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预录手续。
10、市直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在县(市、区)录取学生数在学生入学注册时由学校报市教育局职成科计入该县(市、区)中职招生任务数中。
11、章贡区、开发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按照《2014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执行,由市中招办负责。其他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属地负责,预录名单报市中招办审核。
12、大余县的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按《江西省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大余县教育局有关文件施行。
六、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执行《江西省2014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江西省2014年中等学校秋季招生简章》,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回避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学籍管理、录取管理,确保中考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9〕9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秩序的通知》(赣市教招字〔2013〕3号)精神,严格执行“六公开”“十严禁”规定,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述渠道,公开违规事件处理情况,实施中招“阳光工程”;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扣留考生报名密码、干涉或限制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违背考生意愿包办代填志愿,严禁有偿招生和委托中介招生,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严禁私自录取已按考生志愿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严禁违规收费,严禁外设区市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等。对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从重处理,对违规招收的考生不予审批录取。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稳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强化招生考试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群众正当权益;要创新思路和方法,积极主动服务考生和群众,加强宣传和指导,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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