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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考加大综合素质评价权重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10

重庆市教委发布有关201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及初中新生招生在6月20日以后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7月10日以后进行,同时,加大了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权重,指标到校生中用5%-10%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的学生。

五种情况不能获毕业证

中考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考查部分主要指地方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活动课、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由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提出具体要求及实施方案,学校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总分为750分。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水平考试试题部分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

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获得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但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1)有三科(包括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2)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3)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为“D”等或“不合格”者;(4)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者;(5)在学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标准,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种情况可在招生时加5分

根据要求,2014年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考市级重点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有2项以上达到“B”等以上,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或“C”等以上。

今年中考继续加大了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权重:一,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A”等的学生加10分。二,今年还首次在指标到校生中用5%-10%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的学生。

有三种情况可以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或市民政部门证明);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委和市科协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科技模型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今年,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招4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作为空飞预备班学员

重庆市教委单列下达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提前招收4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作为空飞预备班学员,由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和重庆市实验中学联合培养。

报考的基本要求,是年龄在13至16周岁(以8月31日为准),身高1.60-1.78米的重庆籍初中应届毕业生(男生),学习成绩优秀,初三各科成绩达良好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B等及以上。

被空飞预备班录取者,就读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学校—重庆市实验中学(巴县中学),享有该校正式录取生同等待遇。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将给予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

空飞预备班学员毕业时,参加空军招飞定选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符合招飞条件的优先录取为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员。此外,空飞预备班学员也可自愿填报其他各级各类高校(包括民航飞行学院)。报考市属公安(警察)院校时免予面试和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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