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1年10月份自学考试合肥市考生,可于11月10日登陆本网查询考试成绩(含原巢湖市考生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11月18日考生凭准考证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登记查卷,逾期不再办理;同时发放10月份自考违规处理决定书,如果不按时领取,将视为《处理决定书》已经送达,不再发放。查卷结果11月26日在网上公布(只公布成绩有误的考生名单)。
合肥市的自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发放合格证。可以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到主考院校参加实践环节、论文的考核。毕业时无须提供合格证(论文、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审理时将从成绩档案库中打印出全部合格课程,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即可申请毕业。
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11月18日—19日凭准考证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领取,同时发放以前未领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未按时领取的考生请浏览自考行事历,按照上面的时间再行补领。
原巢湖市(县级巢湖市、庐江、无为、含山、和县)考生请按本县考办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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