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医学院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院字[2001]47号),现将我院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成人高等教育2011年本科毕业生。
2、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2010年、2011年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资格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总评良好以上,并经继续教育部初审合格。
2、护理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成绩良好以上,并经自考科初审合格。
3、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
三、申报程序
1、成教本科毕业生到继续教育部(治淮路校区)进行申请资格初审。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到自考科(大学城校区)进行申请资格初审。
3、初审合格者,填写《蚌埠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4、初审时间:成教毕业生,5月14日之前;自考毕业生,5月14日上午。
5、初审合格者5月14日上午从自考科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校财务处缴纳专业课加试费50元及评审费200元/人(省物价局皖价费[2005]203号)。
四、专业课加试
1、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专业课加试,报名时间:5月14日上午,报名地点:自考科(大学城校区)。
2、专业课加试课程:
3、考试时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专业基础》
下午3:00—5:00《专业综合》
4、考试地点:理论教学楼(大学城校区)
5、鉴于护理自考生毕业时间的特殊性,专业课加试成绩仅为当年有效。
五、其它事项
1、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专业课加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电话:0552-3179910(学位办)、3179690(自考科)、3061902(继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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