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版初一英语课本被指含有广告宣传,书内夹带宣传点读笔、录音带、词典等的活页广告
这两天,天涯论坛上有一篇网贴,不到三天时间里,点击量近54万之多。网贴的标题是《广告太多了,初一女儿的课本让妈妈伤心哭了》。发帖者称,在广东肇庆一所省一级中学读书的女儿,使用的英语教科书中,竟然出现了多达十来页的“广告”内容。
根据这位网友上传的图像,这些所谓的“广告”,基本上都是宣传教材编写机构——仁爱教育机构,或者为教科书配套的一些学习机、录音带、教辅等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中,怎么会出现“广告”?在网友的跟帖中,可以发现,多个地方的中学都在使用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编写的这套教材。而这些英语课本中,也都存在夹带“广告”的现象。来听河北邢台一位学生家长的说法:
家长:回来给孩子包书皮,打开一开,不是目录,先是一个出版说明,就是介绍他们的英语产品,书的背面也是广告,还有书里面还夹着一张彩页,也是卖光盘啊、磁带啊。
这种说法,也得到了河南、福建省多位初中英语教师的证实。而河南的一名大学生小于说,当年读初中时,他们是第一届使用仁爱版英语教材的,早在那时候,英语教材中就有不少宣传配套教辅材料的内容:
大学生小于:虽然说老师说你们想买买,不想买不买吧,但是为了成绩着想的话,学生肯定会配套全买下来。但是这种软强制的营销策略,我其实不太喜欢。
不过,也有初中英语教师认为,只要教材内容好,且经过教育部审定可以使用,那么,这些“夹带藏私”的小动作,可以接受:
英语教师:首先说仁爱教材编得还可以,但是教辅资料,学生们可以选可以不选,无所谓的。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在教科书中夹带广告的行为,但这种行为的确有不妥之处:
储朝晖:相应的法律条文没有,教材里放广告肯定不合适,这个教材本身作为教学的用书,如果作为介绍可以的,但是如果是后面明显的带有商业的功能,肯定就是广告了。因为对孩子来说,他没有理性的判断能力,通常书本上说的是什么,他更加确信是真的,这样就导致他们容易书上讲的好,那么我就想去买,这样一来就可能引导他的一些商业消费。
今天中午,记者就这一事件采访教材编写单位——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所长赵勇,但记者刚一表明身份,赵勇便匆忙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又多次发送短信表明采访意图,但截至发稿时,均没有与赵勇取得任何有效联系。
不过,赵勇在此前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曾对此事作出简短解释。报道中称,教科书中的插页内容,并非广告,而是一种“售后服务”。而且,这些插页中所推荐的内容,也是教材。其它单位根据教科书编写的辅导材料,是教辅,而仁爱教育研究所自己编写的配套材料,则是教材的组成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就《广告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第四十条中,有这样的表述: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当然,这一禁止性条文,目前还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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