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高考生不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高考,而是到另一个地域去高考,被称为异地高考。当今的异地高考,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城市新移民的子女升学障碍;另一方面还指向高考录取公平问题,因为异地高考可能会有低分录取的优势。
其实,异地高考并非当今的产物,幅员辽阔的中国在古代就有了“异地高考”。
从隋唐起,以科举制取代察举制,给了平民更多上升的机会。然而,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平衡,首都即京兆府(长安)录取的名额大大高于其他地区。在唐代,国家级考试不分地区录取;地方考试按州的大小选拔考生,一般州的名额为两三人,而长安每次都多达数十人,甚至有时超过百人。这在柳宗元的《送辛生下第序略》可见:“京兆尹岁贡秀才,常与百郡相抗。”
宋代也有录取名额严重失衡的问题。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在写给皇帝的信中说:“东南州进士取解者,东南州军进士取解者,两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人。西北州军取解至多处不过百人,而所解至十余人,是十人取一人。”意思是录取率低的州100:1,录取率高的州10:1。比例之悬殊,令人惊诧。
在录取比例悬殊的地域中,京城一直扮演着“低分洼地”的角色。以嘉祐五年(1060年)为例,首都开封府的解额(通过地方考试选拔参加国家考试考生的名额叫“解额”)是266人,而陕西只有123人,广东只有84人;而且,国子监108人的解额,并不算在开封府内。国子监加开封府的考生,在国考中登科的人数,占到全部考生的一半左右。
在清代,顺天府(北京)的举人名额也一直是全国最高的,同治元年(1862年)顺天府的名额是185人,文化大省浙江只有152人,广东省为102人。
京城的录取名额,超过任何一个大省,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科举制终结。
正因为如此,有些考生就动起了异地考试的脑筋,冒天下之大不韪,到录取名额多的地方参加考试,以增加录取的机会,从而走上仕途改变人生命运。
但是,古代参加异地考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唐代,法律规定,参加科举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要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考。因此,异地考试只能“暗箱操作”,不被他人所知道。如中唐著名乐天派诗人白居易就是异地考试的一员。白居易的祖籍在陕西,后来迁到陕西省渭南县下邦镇。按道理,白居易参加考试应在渭南县,但是却在安徽宣城参加考试。为何白居易要冒犯法的风险?因为安徽的录取率要比陕西高。
在古代,也有违规异地高考不用受处罚者,用现在眼光来看,大概可以算作“开后门”。唐代大诗人王维籍贯在蒲州(今山西省永济市),而他却在录取率最高的京兆府参加科举考试。原因是他具有弹琵琶才艺,在一次偶然展现才艺的时候,令某公主陶醉。公主出面疏通关系,终于使王维能够如愿以偿“光明正大”地参加异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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