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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呼和浩特市小升初初升高相关情况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12

每年的小升初、初升高招生牵动着众多家长的心,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每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进入理想的学校就读,特别关心禁止考录的小升初招生如何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本报记者连日来就今年呼和浩特市小升初、初升高招生的相关情况,到市教育局、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采访后找到了答案。

据了解,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品、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体育、汉语文、蒙语文。中考各科目时间安排为: 5月4—18日,市区体育考试;6月15日8:30-11:00考语文,15:00-17:00考英语;6月16日8:30-10:30考数学,15:00-17:00考文科综合;6月17日8:30-11:00考理科综合,15:00—4:30考汉语文、蒙语文(乙类)。

呼和浩特市中考将实行加授蒙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的加授语文(乙类)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把蒙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10%折合后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土中把蒙语文(乙类)试卷折合20%计入总分,并不得兼报市区普通高中,只可兼报土默特中学。

记者从市教育局基教科了解到,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均衡教育资源,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呼和浩特市中学招生制度”的要求,市教育局近日下发了《关于2013年初、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初、高中招生工作进行了安排。

其中,要求市内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内四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时间组织电脑派位,不得采取考试方式录取学生。为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各初中学校在电脑派位结束后1周内完成编班,将班主任和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今年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22日。市教育局公布的今年市区公办中学招生计划为,招收初中生282个班、15390人。

市教育局明确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考试录取学生,严禁招收“择校生”。

各招生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如确有条件进行扩招,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擅自扩招。对违规招生的学校,除责令纠正外,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凡公办初中(包括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电脑派位招生后,无正当理由流入的学生人数突破学校招生计划和规模规制15%的学校,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分招”资格。

蒙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仍按小学与初中对口升学的办法进行。市蒙古族学校的小学结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市民族实验学校的蒙古语授课结业生,凡符合师大附中录取条件的蒙古语授课学生直接升入该校,其余蒙古语授课学生升入市蒙古族学校。其中:市蒙古族学校的小学结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兴安路民小的小学结业生,蒙语授课对口升入师大附中蒙授班,其余对口升入呼市三十五中。

此外,市土默特学校继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录取学生,从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和玉泉区择优录取加授蒙语文小学结业和市四区非自治区民族优秀学生。

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按照自主招生原则进行,并要在全市公办初中学校派位招生之前限时完成招生工作。

自愿升入民办初中的小学结业生可以直接到民办中学报名,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更不得委托其他学校和教育机构及社会机构代为招生。民办初中招生的地点不得在本校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已被民办中学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市内正居户籍的小学结业生,其信息将从市区电脑派位学生名单中删除,不得参加小学升初中的电脑派位。市教育局公布的今年民办中学招生计划为,招收初中生128个班、7040人。

民办初中招生工作要在5月4日至12日内完成,不得提前也不得推后;5月13日—20日完成市内正居户籍学生的报到手续(签订协议、报到、缴费);5月23日前将入学协议书和录取市内正居户籍的学生名单(包括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报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汇总,市四区教育局于5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提出补录申请,由市教育局另行确定招生时间,不得随意招生。

今年呼和浩特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照顾政策不变,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最高可降20分录取,最低可降4分录取。

具体照顾政策为:烈士子女和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降2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在各类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因公牺牲军人(包括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人民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可降10分录取;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降4分录取。

如考生符合上述多项照顾条件,自治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可累计降分录取,但不得超过15分(不包含第1条);其他民族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的一项进行降分录取。

城区公办高中招生的范围和对象为,具有呼市四区城区户籍(2013年3月20日前落户,不包括3月1日)的义务教育初中结业生。市四区的农业户籍学生可报考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市四区以外的市属各旗县应届初中结业生。没有市四区城区户籍的义务教育初中结业生,可报名参加全市统一考试,凭考试成绩报考第一批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市土中招生,市四区户籍的所有考生都可第一志愿报考土中,或都可兼报土中。在保证完成自治民族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招收有市四区户籍的非自治民族优秀考生2个班(第一批正式录取的非主体民族学生90人)。五个农村旗县自治民族考生均可报考土中。市土校的呼市地区户籍应届初中结业生,可享受市内户籍待遇(非呼市地区户籍的初中结业生不享受此待遇)。

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呼市地区的考生。所招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呼和浩特市中考普高招生最低控制线,未参加呼和浩特市中考的学生需提供当地中考成绩并达到当地普高招生最低控制线。

职业高中(中专)招生数要与普通高中招生数额基本相当,并实行划线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公办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在网上公布。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呼和浩特市城区公办高中原则上不得招收非市内四区(新城区、玉泉区、回民区、赛罕区)户籍的考生。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规划,市内未列入高中规划布局的有高中班的初中学校,要在今年取消高中招生。

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即: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在B级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在C级以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由所在学校根据其四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等级,一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二是学习能力;三是运动与健康;四是审美与表现。

市内城区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进行;市四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各旗县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局负责进行。市内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分为三个时段进行。

具体安排为:第一时段为考生填报志愿:4月25日网上公布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及其他事宜;4月27日至28日18:00,考生正式网上选报志愿;

第二时段为公布二次招生计划,7月7日网上公布市内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自治区示范性高中的“择校生”招生计划(包括择校费标准);网上实时填报志愿、动态录取。已被首批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二批录取。

第三时段为录取结果清理、补录工作,9月15至30日,各高中学校应及时清理、汇总本校录取考生报到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将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名单上报市招考中心,作退档处理;并按照未报到人数,及时上报补录申请,由市招考中心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予以补录。

为进一步均衡呼和浩特市初中教育资源,完善高中招生制度,确定呼和浩特市6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继续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规模,将招生计划的60%对市内城区初中学校应届学生进行“分招”,今年的分招比例比去年提高了10%。

市教育局公布的2013~2014学年度呼和浩特市市区中学招生计划表显示,今年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收高中生220个班、10035人;扩招班10个,450人。其中,呼和浩特市6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的招生计划为:市一中招16个班,720名学生(含分招名额432人);市二中招16个班,720名学生(含分招名额432人),扩招6个班,270名学生;师大附中招13个班,620人〔含汉授班8个、宏志班1个、牧区蒙授班3个(每班50人)、城市蒙授班1个(20人)、并含分招名额240人〕;市十四中招12个班,540人(含分招名额324人);市土中招8个班,360名学生,扩招4个班180人,其中,蒙族学生班6个,其他名族优秀学生班2个,二次网报录取扩招班4个(不收择校费),并含分招名额162人;铁一中招8个班360人(含体育、艺术各一个班,含分招名额162人)。

凡按“分招”名额被录取到自治区示范性高中的考生与按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已按“分招”名额录取的考生名单,要在考生结业学校进行公示。市教育局将进行抽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的“分招”资格,同时追究校长责任。

此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完成招生计划后招收“择校生”有规定,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择校生”“三限”政策的规定(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各示范高中须在6月18日前,将“择校生”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择校生”招生计划将于7月7日由市招考中心在网上公布。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各公办普通高中在录取有音、体、美、科技发明等特长的应届义务教育初中结业生时,要按比例单独划线,录取比例要控制在本年度本校招生计划的6%以内。

具体划线办法为: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为全市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全市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录取比例要控制在本年度本校招生计划的6%以内。对特长生的要求是,体育: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音乐: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文艺汇演个人获奖者;美术: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美展个人获奖者;科技发明: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个人获奖者。有上述特长的考生,可在中考网上报名后,携带有关证件和证书,到本人报考志愿学校联系登记,并由志愿学校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后确定其是否合格。学校应提供报考本校的特长生合格名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术科(音、体、美)、基础教育科(科技发明)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统一交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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