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下半年乌鲁木齐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凭准考证于2012年11月28日—30日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一层报名大厅(青年路379号)领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二、毕业生回表时间定于2012年12月3日—5日。考生应将所有单科合格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说明一并交到市自考办。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论文答辩成绩单。在外省份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专科、本科毕业证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学历认证的相关说明并提供认证材料。
三、办理护理学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实习手册以及实验成绩单。另办理教育类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实习报告。
四、毕业生审核费20元。
五、还没有领取各类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请携带报名收据(网上报名考生持报考确认单)于2012年11月28日—30日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一层报名大厅领取。
六、请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毕业手续,逾期下次再办理。
请考生相互转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青海省2010年自考报名办法和报考手续公... 下一篇:青海省2010年自学考试转考实施办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