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办理工作,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黔招考自[2010]25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办理免考的时间
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办理免考材料的具体要求
1、非衔接类考生
纸质材料为“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学籍卡课程成绩单(含课程名称、学分或授课时数以及各科成绩)、各种证书以及电子文档纸质表格一份。电子文档模板见附件二。
2、衔接类考生
上报纸质材料为“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和在籍考生学校成绩证明、各种等级证书复印件以及电子文档纸质表格一份。电子文档模板见附件四。
免考证明材料中的成绩证明均要求原学习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并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其他公章的上报时均不予受理。
用等级证书办理免考的课程,若含实践环节部分,则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同时免考,免考课程按两门计。
三、免考办理收费标准
免考办理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规定执行,收取每人每科15元免考办理费用。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登记表(非衔接)(模板)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类考生免考申请表
附件四: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登记表(衔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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