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考试前因各种原因遗失准考证,可以在当期考试前一周内凭身份证和准确的准考证号到下列地点办理临时准考证。
考生需要办理正式准考证,可在每次报考期间到各报考点报考课程同时申请补办。正式准考证在考试前一周的周五、周六到缴交准考证制作费的报名报考点领取。
各招考办办理地点和联系办法见下表:
考区范围
单位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广州市广州市招考办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四楼83862072荔湾区荔湾区招考办多宝路58号81701501越秀区越秀区招考办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2成教大楼14楼87678002海珠区海珠区招考办同福东路486号一楼84472554天河区天河区招考办天府路1号4号楼2002室38622793白云区白云区招考办白云大道南383号86367165黄埔区黄埔区招考办大沙东320号培训大楼82390026番禺区番禺区招考办市桥镇区教育局内84641646花都区花都区招考办新华镇公益大道政府综合楼36898748萝岗区萝岗区招考办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一楼西座112室82111495增城市增城市招考办荔城镇教育局内82752867从化市从化市招考办街口镇市教育局内87930461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广东2011年7月自考考务考籍工作日程安... 下一篇:广东2010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