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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推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分互认新政策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9

“如果真能推行这个政策,过两年我也能拿到本科文凭了。”南宁的张老师乐呵呵地说。即将在广西推行的一项有关中小学教师的“学分互认”政策,让许多像张老师一样只有专科学历的老师,看到了“升级换代”的希望。

11月9日上午,广西众多教育界人士聚集南宁,讨论一项让广大中小学教师十分关心的议题,议题事关教育部的一份文件。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出发,教育部于今年5月下文支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和学历层次,并采取灵活的自学考试制度,试行在职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政策,报考该专业的老师,部分学分可以通过培训来获得。

据介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可折合成相应学时,记入当期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学时;而参加自治区(省)级师资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非学历培训成绩合格的,也可按比例折算为专业学分。该政策目前在全国15个省(市、区)试点,广西是其中之一。

当前,广西中小学教师队伍有40多万人,中小学教师们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学历水平逐年提高,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据悉,全区专科学历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教师管理人员,均可在“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统一注册、统一助学、统一报名考试。学员的学习主要通过网络远程助学,采取有组织的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目前广西每年安排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1月、4月、10月),义务教育专业首次开考时间为2010年4月,考试地点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专业相同。在开考专业项目试点期间,广西暂开考义务教育独立本科段(即专升本)中的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和小学教育4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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