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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国留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12.3)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2

11月30日讯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的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统一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完整信息,供外国留学生和有关机构网上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试行办法》规定了具体的注册办法。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

(一)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新生,并应于新生注册报到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上传至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校登录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注册名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送至各校留学生主管部门。

(二)在华接受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在汉语补习和预科教育阶段不做学籍电子注册,正式进入专业学习后,必须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三)春季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受理时间截至当年的4月15日;秋季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受理时间截至当年的10月15日。请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新生电子注册信息,以保证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序进行并及时对外提供查询。

(四)在上报的信息数据中,每名学生在学历教育阶段只有一个学籍电子注册号,不得重复编号。

(五)信息数据中“国籍”一栏,请按照国家和地区标准名称填写,如录入信息不符合要求,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将不予接收。

(六)学生在学期间,如发生变更专业、改变学制、因故休学等学籍变动时,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须及时登录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修改,确保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信息的实时和准确性。

(七)本项工作开展后,新生如无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其学历教育部将不予承认。对于2008年以前入校的外国学历留学生,仍按学校原新生注册办法管理。

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办法:

按照教育部2001年关于改革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向外国留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包括自行印制的证书)后60天内,学校应按“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库结构”将相关信息录入光盘并附学校公函向基金委申报注册。基金委负责将汇总的各校外国留学生毕业证书数据信息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后,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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