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4、15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报考人数66317人,考试科次125906科次;全省共在九个设区市设置68个考点,考场总数为1798个。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省教育考试院领导提前部署,措施得当,确保了本次考试安全平稳。
组织巡视,加强督查。组成巡视组,在考试期间分赴各考区、考点检查和督促工作,省派巡视员资格由有关高等学校继(成)教院和监察处共同负责审核,巡视组组长由继(成)教院院长或监察处处长担任。
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考前召开安全保密工作视频会、巡视组组长工作会、自考研讨会、考务工作会,使本次考试组织工作有条不紊。试卷到达保密室后,对试卷保管全过程实施无间断、无死角、24小时监控,实行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制度。要求对所有派出巡视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惩防结合,不留漏洞。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地区自学考试巡视工作,重点对往年考风考纪存在问题和今年新设的考点进行明查暗访。省教育厅组成机动巡视组,随机检查有关考点考试组织工作情况。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分管领导坚持在指挥中心值班。
强化宣传,严明考纪。各设区市通过文件、网络、公开信、考试座位通知单等途径,着重宣传介绍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注意事项。要求考生考前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考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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