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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自考毕业鉴定及毕业申请相关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9

根据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规定,已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毕业申请点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正楷逐项认真填写,在单位、家庭地址一栏填写详细的通信地址、快捷的联系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考生在自我鉴定中必须对自己的政治、现实表现如实做出自我小结,并请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对考生政治、现实表现做出客观的鉴定并加盖公章。

毕业申请时考生应携带①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原件、③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粘贴或直接复印在《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背面)、④《毕业生登记表》⑤课程合格证原件、复印件(考生应自己保留一份复印件)⑥《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可登入www.8315.com.cn查询并打印含考生个人档案课程成绩的毕业申请表,也可以到申请点领取或在福州自考网“www.fzzk.cn”<下载中心>下载后自行填写。)⑦《福州市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初审意见表》⑧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合格者)还应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准考证号码、专业)和毕业证书的公证书原件(公证书原件右上角应注明准考证号码、专业)(注意:1、本省自考大专毕业的只需交验毕业证书原件、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不需要公证;2、凡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并打印到“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报告”的也不需要公证。

福州市五城区的考生到福州市广达高教自考助学中心(群众路教育宾馆一楼)、八县(市)的考生在各县(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并缴费。届时电脑当场录入毕业生信息并现场摄像采集正面免冠相片,为确保信息准确,考生应当场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专业层次)并签字以示负责,上报全国考办后如仍有错误的,责任自负,毕业证书不能更改、重办。

所有毕业申请须经省、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会审合格后方可毕业。每年的五月份和十一月份会安排一周左右的时间为毕业申请时间,领取毕业证时间约在申请后三个月左右,(申请和领证的具体时间安排可登入福州自考网“www.fzzk.cn”查询或电话查询(0591-83332876、83322876),届时凭本人①身份证、②准考证到申请点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延误时间的,毕业时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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