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自考 > 福建 > 福建:2007自考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可提前领证

福建:2007自考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可提前领证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9

好消息!我办与司法厅协商,凡通过司法考试的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请于12月12日前将书面报告及国家司法考试360分以上成绩单寄达省自考办考籍科,报告上请务必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省自考办考籍科,邮编:350001)。同时,考生于12月18~20日到省自考办开具学历证明至当地司法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于12月30日前到省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原件到司法厅进行确认。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福建:2008年7月起8个自考专业不再安... 下一篇:福建:2007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办理时间...